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提倡大力发展商业票据,旨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企业资金周转,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据笔者调查了解,我市县域商业票据发展并不乐观,目前商业承兑票据及其贴现业务仍处于零业务状态,从而极大地制约了票据融资业务的拓展。
一、制约县域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中的因素
(一)企业方面
1、办理商业汇票手续繁琐,银行要求的各种文件资料企业往往无法提供齐全。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为防止资金风险,银行要求办理商业汇票的企业提供交易合同、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众多的资料,必要时还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而县域企业基本都是中小企业,管理上不完善,往往难以提供齐全的资料,找担保企业也不容易。
2、商业票据融资门槛高,企业认识有偏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要有良好的信誉,在开户银行有良好的信贷记录,还要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甚至要求提供担保。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要有极好的商业信用,否则收款人不肯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更是难上加难,银行一般不予受理。另外,有的企业根本不知道的商业承兑汇票这种工具可以使用,或是对其略有了解,但却认为属于大中企业的特权。
3、商业汇票流动性的特点没有发挥。背书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可让商业汇票多次流动,但由于社会信用环境等原因,企业往往过度依赖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几乎就不敢问津。造成的结果是,银行承兑汇票还可通过贴现取得银行资金,但对于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不管是本地或是异地的,在其流动的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有极大的阻力,其流动性难以实现。
(二)银行方面
1、熟悉票据业务的人员较为缺乏。由于商业汇票业务程序复杂,环节多,而此类业务在基层少,有时几个月都无发生,许多柜台人员对商业票据业务根本不了解。比如沭阳县某国有商业银行, 2003年至2005年两年间,未签发1笔银行承兑汇票、未贴现1笔商业承兑汇票,许多柜台人员都不懂商业汇票业务,这样的状况下,要想发展商业票据,难度可想而知。
2、风险防范很难做到周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鉴别方式还比较落后,假票、克隆票据等的出现,通过书面查询很难确认。此外,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企业承兑仅按票面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却还要支付企业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的保证金利息,而到期如出票企业无资金或拒绝付款,银行却必须无条件支付款项。风险大,收益不高,风险与收益不相对称。
3、企业间商品交易的真实性也无法认定。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作为银行的业务员,认定交易真实性显然有很大难度。银行难以跟踪企业商品交易过程。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交易合同等为企业承兑,如果不法企业联手故意欺诈,虚构贸易背景,银行根本无法识别,而银行一旦承兑,就负有到期无条件先行垫付资金的义务。
4、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把商业汇票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办理贴现过于依赖中央银行再贴现,看是能否获得人民银行再贴现来决定商业汇票的贴现,致使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依赖于再贴现的规模。当有票源时,首先确定有可能再贴现,才给予办理贴现,这样,必然把一些票据拒之门外,或是干脆就对商业承兑汇票一律不贴现。
二、对拓展商业票据业务的几点建议
1、加强商业票据业务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推广使用商业票据重要性的认识。商业汇票是调整资产结构、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又是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它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金融机构应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商业票据业务,促使企业积极应用商业票据融资;银行员工应正确认识票据的作用,抛弃“怕”的思想负担,提高发展商业票据业务的积极性;企业有关人员应知道办理票据的有关事宜,让企业善于运用票据,加快资金周转,创造社会财富。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金融员工综合素质。一要强化业务素质,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让每一个银行柜台人员懂得如何办理有关商业票据业务出票、承兑、背书、保证、付款及追索等每一个环节,努力适应票据业务发展的要求;二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银行把关的同时,也善于为企业着想,加速资金的周转;三是在人员管理上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重,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进一步提高商业汇票的防伪、防诈的科技含量。以机器鉴别票据真伪代替肉眼判断,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设立支付密码,严格密码管理。
4、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要求,只要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管是否大型、中型企业,尽力予以贴现。对商业承兑汇票,查清票据真实、出票人有良好的资信及持票人与前手有真实合法商品交易,就可贴现,不可一律将其拒之于门外,大力支持企业票据融资。
5、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尽力构筑信用社会。当前,逃废债务、伪票据时有发生,商业信用可信度极低,以至于商业承兑汇票无人敢接受。经济利益驱动,使得仅靠道德的约束远远不足。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登记、咨询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执行体系,对企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对票据融资行为而言,通过资信系统查询,企业能够主动地规避与信用差的单位发生业务关系;同时也敦促自己,规范操作,不被列入无信用单位或个人的黑名单内;对失信企业,承兑人和贴现人应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6、加强监控,关注行业风险。当前国家出台各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势必影响某些过热行业、企业,而票据业务如果集中在这些行业,一旦行业风险出现将转嫁到银行头上,必将造成银行资金损失,行业风险已经凸显,应尽量压缩风险行业汇票规模,避免出现行业风险转嫁现象。
7、央行应牵头建立票据网络信息系统,为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构筑一个有效的平台,监督贴现利率执行情况、票据交易情况,公布开假承兑的银行、企业名单。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可以多方面汇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加快票据业务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增强目前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功能,为票据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